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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”,就是涨房价?真相其实是……

来源:互联网  发布时间:2021年03月19日  点击数:3

房地产不仅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,同时关联着民生问题,所以每一次的变化都会引起全国的高度关注。最近一段时间,关于“商品房预售制度”的存废,再次引起市场争论。

在探讨“商品房预售制度”对于我国现在的房地产行业是否合理之前,我们先梳理一下这个制度背后的千丝万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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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内陆的商品房预售制度和土地拍卖制度一样,都脱生于香港。

上世纪50年代,香港住房供不应求,人均收入水平也达不到全款购房的标准,于是霍英东一改现房销售制度,提出了“预售楼花”和“分期付款”,即购房者在房屋建设初期交付一部分定金,等交楼前再分期付清余款。

这一举措,不仅有效的缓解了购房者的资金压力,对于房地产行业发展更有着更重大的推动作用,当时还被国外部分媒体称为“中国人的第五大发明 ”。

为什么这么说?因为商品房预售制度的核心就是融资,对于开发建设资金短缺的开发商而言,能够提前拿到购房款,等同于用较少的资金就可以撬动一个大的开发项目,对于资金充足的企业而言,有效缩短了资金周转周期,提前拿到资金立即可以去拿地开发下一个项目,周而复始,市场上的商品房供应也愈发活跃,香港的房地产业迎来了蓬勃发展。

20 世纪 80年代,内陆面临与50年代香港一样的问题,住房供应短缺,且房地产企业融资难,但当时正在筹措住房改革的内陆起步晚,经验不足,而彼时,香港的房地产业发展正处于黄金时代,适时的成为了内陆房地产发展的教科书。

1994年 7月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》,正式引入了商品房预售制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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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过20多年的发展表明,商品房预售制度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,对推动房地产业的发展和国城镇化进程都起到了历史性的正向贡献。

但随着商品房预售制度的实施,它的弊端也随之显露,潜在的道德风险和金融风险问题不断被曝光。

其中最引人诟病的就是烂尾楼问题,目前全国各大主要城市的商品房预售比例普遍都在 70%左右,部分城市甚至高达85%以上,而房地产开发资金中的30%都来自于商品房的定金和预收款,剩下的资金来源于银行贷款,在资金的串联下,开发商、施工方、银行和购房者环环相扣,一旦资金出现问题,购房者就会走上漫长的维权之路。

此外,预售的商品房在交房后也会出现诸多问题,预售商品房价格波动、商品房质量与先期广告宣传和设计规划不相符合、延期办证、延期交房等现象屡见不鲜,这些欺诈行为都让购房者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。

目前,为了保障消费者权益,防止烂尾楼等出现,国内多个城市都推出过现房销售试点,海南在去年更是已经明确规定,“新出让土地建设的商品住房全部现房销售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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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海南的现房销售规定出台后,不少人猜测“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”或将在全国进行推广。然而,从当前房地产行业现状分析,短期内商品房预售制度并不会在全国推行。

首先,资金是房企产企业的命脉,如果贸然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,就是切断了他们的重要资金来源,会给市场带来极大的金融风险,如果要取消,必须逐步降低房企的负债率,同时找到可代替预售制度的融资来源。

其次,预售制度的起始原因是因为住房供应短缺,而目前全国楼市分化严重,一二线城市住宅需求依然旺盛,且大部分城市对于土地财政的依赖度仍然偏高,在多个串联问题得到解决之前,商品房预售制度在短时间内难以被取缔。

最后,在合理的时机“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”并不会推动房价的上涨,现在房地产行业规模缩减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,而且大部分城市的住宅供应都明显大于需求,而且房价抬高的主要因素是地价,取消预售制度对于房价并不会有长期影响。

商品房预售制度,从诞生之初就是为了缓解城市发展的“燃眉之急”,只是一个过渡的方法,从现在房地产发展的成熟度和其暴露的问题而言,取消这个制度在未来势在必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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